聽花酒母公司青海春天剛剛發布公告,稱今日公司收到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檢查通知書》,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檢查工作,同時也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監管函的要求,全面展開自查整改,深入反思存在的問題,并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。
昨日央視3·15晚會曝光賣5萬多元的聽花酒國際專利未被認定,“高科技”涼味劑竟是常見薄荷提取物。在被央視曝光后,多家電商平臺火速下架聽花酒相關產品。此外,上交所就央視報道公司產品廣告宣傳違法,火速向聽花酒母公司青海春天發出監管工作函。
16日凌晨,西藏春天酒業有限公司通過微博發布聲明:在央視3.15報道中,聽花酒工作人員向客戶介紹產品時,提及了聽花酒健康功能和客戶案例,而在食品酒類推廣時介紹健康功能是法律所禁止的,這種行為是錯誤的。但就是否借專利申請虛假宣傳以及添加薄荷等問題,聽花酒顯然“不服”。
聲明中特別說明,聽花酒從未將此項專利申請用于廣告宣傳。生產工藝采用的是2022年2月22日取得授權的《采用強化曲制備涼口型白酒的方法》(發明專利號:ZL 201810068982.6)和2024年3月12日取得授權的《老酒再釀造的方發明專利號法》(ZL 202310336968.0)等技術,并非向酒中添加薄荷或薄荷提取物。(中國青年網綜合)